涩涩的 发表于 2011-7-27 17:06:43

请大家帮我看看这篇申论,提点意见

以文明驾驶断人祸之手
                                    ——从治理酒后驾车谈起
    酒精,已成为越来越凶的“马路杀手”。近年来,酒后驾驶导致的血案惨案不断冲击公众的神经,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更有甚者存在“钱能摆平一切”的想法,把他人的生命视若儿戏。为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定决心,严厉打击酒后驾车,实施“零容忍、高压线”原则。治理酒驾要正本清源,标本兼治,多管齐下,治理酒后驾车,从而,净化酒驾环境,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山九仞,岂一日之功。”造成酒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深层次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安全教育的缺失,使得对酒驾概念模糊;二、执法管理的缺位,处罚不规范;三、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对酒驾处理不灵活;四、鉴定标准不清晰,对饮酒、醉酒等的检测不科学;五、处罚力度不够,无长效机制。
      治理酒后驾车,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更新的思路,创新的内容和形式,开创文明驾驶新局面。
         完善法律法规是推进治理酒后驾车的根本立足点。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是明得失。”而以法为镜,可以断曲直。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立法部门要组织专家,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与广大群众沟通交流,汇集民智,采取民意,并要兼顾社会道德,全方位多角度思考,从而制定出关于酒后驾车处理的法律法规。
      加大宣传教育是治理酒后驾车的必要着力点。
      大文豪欧阳修说过:"善者一日不教,则失而入于恶;恶者勤而教之,则可使致于善。”宣传部门要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杂志等媒体采用访谈,公益广告,公益歌曲等形式积极宣传严禁酒后驾车和正确对待 酒文化;法律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酒驾的知识讲座,逐步使“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加强监督管理是治理酒后驾车的关键切入点。
      “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是否落实,关键在于监督管理。监管部门应建立监督执行机制,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酒驾的,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驶证。同时,应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拓展群众监督的渠道,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如设定举报热线,实行有奖监督,开通网络监督等。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只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就一定能够清除酒后驾车这个“社会之毒”,建设一个文明驾驶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znhbb110 发表于 2011-7-27 18:04:36

非常不错,写得挺好的!

573736910 发表于 2011-7-27 21:39:46

人才啊

~小和尚~ 发表于 2011-7-27 22:09:04

提点意见啊   呵呵   
名言警句太多了吧?在闲暇时间可以这么写但在考试过程中   你能想起这么多配套的吗
还有
那么几个太熟悉的句子    就不要用了    考官也不喜欢吧   
内容我不知道怎么样因为没见到材料   不知道是否做到紧扣材料{:soso_e183:}

红色石头 发表于 2011-7-27 22:42:07

小和尚很专业啊!呵呵

~小和尚~ 发表于 2011-7-27 22:51:45

红色石头 发表于 2011-7-27 2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和尚很专业啊!呵呵

我申论超垃圾   苦练一年了呵呵

红色石头 发表于 2011-7-27 22:58:54

~小和尚~ 发表于 2011-7-27 22: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申论超垃圾   苦练一年了呵呵

呵呵,敬佩敬佩!

cqq0830 发表于 2011-7-28 11:06:22

{:soso_e179:}

FBI 发表于 2011-7-28 23:03:11

写的很不错啊
稍微给你修改了一下格式
以文明驾驶断人祸之手
                                    ——从治理酒后驾车谈起
       酒精,已成为越来越凶的“马路杀手”。近年来,酒后驾驶导致的血案惨案不断冲击公众的神经,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更有甚者存在“钱能摆平一切”的想法,把他人的生命视若儿戏。为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定决心,严厉打击酒后驾车,实施“零容忍、高压线”原则。治理酒驾要正本清源,标本兼治,多管齐下,从而净化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山九仞,岂一日之功。”造成酒驾的原因是多方面、深层次的。主要以下几点:      一、安全教育的缺失,使得对酒驾概念模糊;      二、执法管理的缺位,处罚不规范;      三、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对酒驾处理不灵活;      四、鉴定标准不清晰,对饮酒、醉酒等的检测不科学;      五、处罚力度不够,无长效机制。
      治理酒后驾车,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更新的思路,创新的内容和形式,开创文明驾驶新局面。) o9 {+7 n' q* S
       完善法律法规是推进治理酒后驾车的根本立足点。$ u5 r' eT4 T' q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而以法为镜,可以断曲直。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立法部门要组织专家,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与广大群众沟通交流,汇集民智,采取民意,并要兼顾社会道德,全方位多角度思考,从而制定出关于酒后驾车处理的法律法规。
      加大宣传教育是治理酒后驾车的必要着力点。
      "善者一日不教,则失而入于恶;恶者勤而教之,则可使致于善。”宣传部门要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杂志等媒体采用访谈,公益广告,公益歌曲等形式积极宣传严禁酒后驾车和正确对待 酒文化;法律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酒驾的知识讲座,逐步使“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加强监督管理是治理酒后驾车的关键切入点。
   “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是否落实,关键在于监督管理。监管部门应建立监督执行机制,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酒驾的,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驶证。同时,应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拓展群众监督的渠道,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如设定举报热线,实行有奖监督,开通网络监督等。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只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就一定能够清除酒后驾车这个“社会之毒”,建设一个文明驾驶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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