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阳林州市公开招聘基层水利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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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林州市基层水利单位工作人员现状,报请林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水利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基层水利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其中:乡镇水利服务中心48名,马家岩水库7名,石门水库3名,岗位设置详见《林州市公开招聘基层水利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推荐)。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原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人事部第六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 8月1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林州市水务局。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①报考人员须从林州红旗渠网下载并填写《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推荐);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③报考资格经初审合格后按专业报考,每人只限报考一个专业;④交纳报名笔试考务费60元。
4、领取准考证:2011年 8月13日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退还报名费。
考生参加考试(含面试)、体检等均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1、笔试
①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两科。其中:《职业能力测验》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2011年 8月18日上午8:00—9:30考试《职业能力测验》;10:00—11:30考试《专业知识》。
③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有一门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专业人数1:1.5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费按规定另行收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项目、标准、办法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九、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红旗渠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采取自主择岗的办法确定岗位,即按专业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排序)。自主择岗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聘用期内不得调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本简章由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州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6166529 6808817
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州市水务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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