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7-27 10:31:55

鹤壁浚县人民医院2011年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浚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一)招聘计划:共80人
  (1)医技岗位20人
  其中:检验4人      放射2人      胃镜2人
      B超2人      病理2人      输血2人
    脑电图1人      心电图1人    口腔技术1人
   医学工程1人      药学2人
  (2)护理岗位60人。
  (二)岗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标准和相关岗位从业规定。
  3、取得国家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证书,学历为第一学历。医技岗位要求对口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护理岗位要求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三、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一年以上,年龄30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业。专科及专科以下毕业生户籍为浚县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考生持毕业证、未就业证明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护士专业执业资格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信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寸4张,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初审,同时填写《报名表》。报名费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黎阳路中段路南)
  报名时间:7月28日—29日,上午8:00—下午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7月30日15:00在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7月31日笔试。
  五、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卫生行政法规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卫生行政法规20分,卫生专业基础知识80分。专业基础知识内容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及相关要求见考生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8月7日在浚县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医技岗位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护士岗位按招聘岗位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招聘岗位与报考考生未达到1:2的比例,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二)面试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同一专业、同一试题、同一考评组”的方式,避免竞争同一专业的考生,面对不同的评委,出现不一样的宽严标准。
  (三)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方面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方面重点考核应试人员拟录用岗位的相关业务能力。
  (四)面试形式:面试的形式为问答,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工作安排
  1、参加面试考生须在 8月19日上午9:00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在 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 领取《面试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按报考岗位和专业进行分组。
  2、8月20日早上7:30,参加面试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考点候考室抽取面试序号。
  3、按照面试序号,考生在规定时间由联络员带领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中,考生只报出场序号,不得透露出姓名、经历等个人信息。
  4、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进入休息室。每组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政审
  1、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5号)的规定和相关岗位从业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组织填写《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表格,连同拟聘用人员的档案、毕业证书等材料,按照管理分工和权限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审批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聘用的人员,档案和人事关系转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现行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面试工作接受社会全程监督,招聘监督和服务电话:
  浚县监察局:0392—5523851;
  浚县人社局:0392—5522592;
  浚县卫生局:0392—2159966。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 〇 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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