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3-8-23 18:38:28

关于2013年招聘特岗教师空缺岗位和补录报名的公告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招聘特岗教师空缺岗位和补录报名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宁教人162号)和招聘简章有关规定,鉴于2013年第一批特岗教师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仍有部分空缺岗位,现予以公布,并公开向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征集补录志愿。
一、补录的岗位
2013年特岗计划尚有空缺岗位334个。在第一次招聘空缺岗位情况下,按照同市县区、同类别、同学段、同学科基本不变的原则,结合各市、县(区)学科调整需求计划,根据各学科现有报考人数,进行适当调整(详见表1、2、3)。
二、报名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凡符合2013年招聘特岗教师简章规定,参加过2013年招聘特岗教师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130分(中小学音乐110分)以上,符合相关招聘条件,且未被确定为2013年特岗教师拟聘用人选的,均可参加补录报名。
(二)在参加第一次面试中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的考生,不得再次填报前一次曾报过的市、县(区)的岗位,否则,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公告的空缺岗位中对应本人参加笔试时的报考类别、学段、学科中选报一个岗位;不得跨类别、跨学段、跨学科报名。
三、报名时间
补录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4日中午12:00至8月26日中午12:00。
四、报名方式
补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在网上报名。网址:宁夏毕业生就业网(www.nxbys.com)。报名者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五、资格审查暨面试工作
补录报名结束后,按照各空缺岗位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3(招聘1名的职位依次进入面试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名,依报名情况核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暨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视为不合格,不能录用。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审查暨面试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3]188号)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通知考生。对经补录仍未达到招聘数的岗位,由教育厅、人社厅、监督组工作人员采取电话征询方式,从本次特岗相同类别、相同学段、相同学科职位报名考生中按有关规定调剂补充。
六、其他未尽事项,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公办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宁夏招聘国家特岗教师空缺职位一览表
         2、2013年宁夏招聘地方特岗教师空缺职位一览表
      3、2013年宁夏招聘地方定向特岗教师空缺职位一览表


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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