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委政法委关于选调工作人员的补充通知
根据选调工作进展情况,经区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放宽选调报名条件,区直机关、镇办以及财政全供的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教师)凡是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第一种情况: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种情况: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已取得在职本科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工龄在2年以上。
同时,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26日下午五点。
特此通知。
中共郑州市上街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1年7月25日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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