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3-8-3 21:16:47

2013年江苏省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3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5日至1995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学历的人员限启东市生源或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年7月31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8月15日09:00~8月17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8月15日09:00~8月17日24: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8月15日09:00~8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8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170像素;宽:13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启东市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4.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jsnt.lss.gov.cn)和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13:00~16:00。
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6.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7.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8月22日(09:00-16:00)登陆启东人事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3312424。
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启东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岗位(代码为08、09、10、16、17、18岗位)增加专业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加试专业知识的考生,按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的权重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启东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上公布。(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启东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四)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下同),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启东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报启东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
3.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5.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2013年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0513-83352384
七、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312424
附件:
《2013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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