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3-7-31 21:56:40

2013年开封市援助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推荐:1、开封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     2、开封市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报名表  为进一步援助帮扶我市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渠道,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70名,对该市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过渡性安置,主要从事基层社区平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理员以及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工作岗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开封市户籍(不含市属五县)、2013年应届及离校2年以内(2011、2012年度毕业)往届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6、进行失业登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
  本次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计划招聘170名工作人员,主要为基层社区平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理员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招聘计划和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笔试、考核、体检、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免费报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1日(周三)上午9:00至8月2日(周五)下午17:00。
  报名地点: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
  详细地址:晋安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就业服务大厦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3883369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报名现场领取《开封市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报名表》,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联系电话确保畅通。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写作,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可到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查询)。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通过面试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如某个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1比例,则根据本人意愿,从其他岗位落选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递补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考核
  考核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
  (四)体检
  考核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空缺计划,按本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本岗位无可递补人员,则根据本人意愿,从其他岗位落选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递补。
  (五)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培训后统一分配至各用人单位。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开封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办理相关手续上岗服务。
  四、人员管理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一个月,服务期内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服务期满自动解除就业援助协议,停发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本人到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服务期间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户口迁出本市的;
  3、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允许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各类公开招考,允许毕业生选择到更适合发挥自己才能、专长的单位或岗位就业。
  五、待遇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政府财政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参照开封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为1100元/月)确定,按月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养老保险补贴和失业保险补贴,直接拨付社保经办机构,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3666912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3666671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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