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也是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是一所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为一体,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前职后培训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高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和调配工作的通知》(黔教人发〔2012〕7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院拟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平、公正,特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其中,管理人员6名,专业技术人员(会计、实训室管理与维护)3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9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于2013年8月5日9:00—2013年8月9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名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名者查询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名人员妥善保管。
截止2013年8月9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又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予以调整或取消;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所有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的人数。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将对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3、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人员于2013年8月5日9:00—2013年8月10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
4、报名确认及缴费。报名人员于2013年8月5日9:00—2013年8月11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确认,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费每人90元,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后的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9月2日9:00—2013年9月6日16: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6831833、6810676。
6、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
网上报名只对报名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后计入总成绩。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3年9月8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未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2、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2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工作经历(验)证明材料(2份);
④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2份);
⑤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2份);
⑦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3张(该照片与报名时使用照片一致)。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分值为百分制,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态、综合素养等进行考核。
管理岗位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行政管理能力面试,各占面试成绩50%。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岗位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课堂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占面试成绩40%、40%和20%。专业技术人员(会计、实训室管理与维护)岗位面试为综合素质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占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4、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的人员。
10、截止2013年11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上岗。拒不报到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指导下进行,学院成立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506038,8506039;
监督电话:0851-8506007,8506052。
六、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后确定。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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