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考试招聘法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吸收优秀人才充实法院审判队伍,不断提升法院审判水平,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长沙地区公开招聘法院工作人员16名,其中编外合同制法警10名(其中男法警5人、女法警5人),编外合同制书记员6名(男女不限)。具体开考职位数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考人数与相应职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否则视报名情况缩减或取消相应职位招聘计划。现就有关考试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详见《长沙县人民法院公开考试招聘法院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合同制法警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类、公安类;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男法警身高要求在4375px(含)以上,女法警要求在4050px(含)以上;
合同制书记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类;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要求电脑打字每分钟60个(含)以上。
7、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含研究生);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面向长沙地区。
聘用形式:编外聘用,实行劳务(人才)派遣
四、实施步骤
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本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7月24日到7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下午17:30)。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
3、报名程序:本人须同意《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相片以供审查(未传相片者不能进行资格审查,上传相片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本次报名免收报名及考试费。
4、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
(二)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
1、资格审查时间:
(1)用人单位初审:7月24日—7月30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7:30)。
(2)人社部门复审:7月25日—7月30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7:30)。
2、资格审查单位:用人单位和人社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备面试资格复审),打印时间为8月1日上午10:00至8月2日下午17:00。
(三)考试形式
1、笔试
成绩占总分的30%。
(1)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占笔试总分的30%)、《法律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70%),笔试共一张试卷,分值为100分。
(2)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所需资料: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考试所需工具。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查询。
2、基本技能测试
法警基本体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40%,书记员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50%。
合同制法警:
(1)男法警一分钟做俯卧撑26个,女法警一分钟做仰卧起坐27个;
(2)男法警10米x4往返跑12秒5、女法警10米x4往返跑13秒5;
(3)男法警1000米跑4分15秒、女法警800米跑4分10秒;
男女法警没有达到上述指标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达到上述指标的计满分(满分为40分)。
合同制书记员:
打字速度:听打字字数60字/分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每分钟打字高于60个字的1字计1分(直接计入考试总分),最高分不超过50分;
3、基本技能测试时间、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分别所占比例相加总和,按考录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法警先按笔试《法律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再按笔试《公共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两科成绩均相同,则取并列名次,书记员先按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再依次按笔试《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三项成绩均相同,则取并列名次。如按考录比1:3的比例,上线成绩最后一个出现并列名次,则该并列名次并列进入围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核验证,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成绩总和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合同制法警面试分数占总分的30%,合同制书记员面试分数占总分的20%。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法院共同组织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基本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法警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的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三项成绩仍相同,则取并列名次。书记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先后按基本技能测试的成绩、笔试《法律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四项成绩仍相同,则取并列名次。如按招考计划数,上线成绩最后一个出现并列名次,则该并列名次并列进入体检)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可以向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为全项目复检(在体检医院范围内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
当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弃权,导致该招聘职位考核人选空缺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笔试、基本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进行公示,最终拟招聘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人才)派遣形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公司派遣到长沙县人民法院工作。
待遇参照长沙县编外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执行。
六、组织实施和要求
1、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共同参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招聘信息将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发布。
3、本方案由长沙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电话
1、政策咨询:长沙县人民法院政工室0731-84015571
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31-84062128。
附件: 2013年县法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长沙县人民法院
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3年7月20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