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的琉璃 发表于 2011-7-23 20:40:32

一道民法题

李甲有一子李乙,一女李丙。李甲妻子、李乙妻子均果实,李乙有孩子李丁,李丙结婚领过。1999年,李甲向李乙、李丙宣读了一份经公证的遗嘱,指定李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2000年,李乙患重病住院,情况紧急。故在住院期间也订立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死后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由儿子李丁继承,从李甲出继承的遗产由李丙继承。李甲看到该遗嘱后,在遗嘱上批准:如吾儿李乙不幸先我而去,按其遗愿由吾女李丙继承我的财产,但应先提出现金10万元作为孙子李丁的生活费用。2001年,李乙死亡。1个月后,李甲的遗产应为()
A、全部由李丁继承      B、李丁和李丙各继承遗产的1/2
答案是B谁能解释一下为什么

破碎的琉璃 发表于 2011-7-23 20:44:48

李甲有一子李乙,一女李丙。李甲妻子、李乙妻子均果实,李乙有孩子李丁,李丙结婚另过。1999年,李甲向李乙、李丙宣读了一份经公证的遗嘱,指定李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2000年,李乙患重病住院,情况紧急。故在住院期间也订立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死后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由儿子李丁继承,从李甲出继承的遗产由李丙继承。李甲看到该遗嘱后,在遗嘱上批准:如吾儿李乙不幸先我而去,按其遗愿由吾女李丙继承我的财产,但应先提出现金10万元作为孙子李丁的生活费用。2001年,李乙死亡。1个月后,李甲死亡,李甲的遗产应为()
A、全部由李丁继承      B、李丁和李丙各继承遗产的1/2
答案是B谁能解释一下为什么

当荭莮ふ 发表于 2011-7-23 23:35:17

好像是遗嘱继承的继承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吧    所以李甲的财产应该由李乙和李丙继承

但李乙已经过世    所以李乙应得的一半财产应由李丁继承   另一半由李丙继承

不知道我说的对不?{:soso_e100:}

linxiao. 发表于 2011-7-24 09:05:41

短消息给你发过去了,你看看我说的对不

573736910 发表于 2011-7-24 10:42:52

{:soso__9370826864567132103_3:}你是娜娜???????????又是这个题

shape24 发表于 2011-7-24 11:20:27

李甲看到该遗嘱后,在遗嘱上批准:如吾儿李乙不幸先我而去,按其遗愿由吾女李丙继承我的财产,但应先提出现金10万元作为孙子李丁的生活费用(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只能由公证遗嘱修改,故此处修改遗嘱无效)

李乙先于李甲死亡,后李甲未修改公证遗嘱。故遗嘱继承无法履行,改为法定继承。
由李乙 李丙共同继承,各占一半。李乙的部分由其儿子李丁代位继承。。

宝宝宝 发表于 2011-7-24 17:57:11

李乙先于李甲死亡,此时会产生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直接用法定继承来继承遗产

果籽 发表于 2011-7-24 19:11:10

遗嘱继承中,若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这份遗嘱无效,在没有新遗嘱的情况下,走法定继承的程序。。。。此题中由于李乙先于李甲死亡,则产生代为继承。所以产生答案B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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