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3-7-18 11:47:44

广州市文艺报刊社公开招聘业务人员公告

广州市文艺报刊社是由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出版《广州文艺》杂志、《诗词》报两类刊物。《广州文艺》杂志(国内统一出版号为CN44-1015/1)是广州市唯一的文艺期刊,也是广东省优秀期刊,《广州文艺》一直秉承着“都市、青春、人文、原创”的办刊宗旨,以新鲜活泼,真实亲切的办刊理念,以广州独特的文化优势为依托,形成了以现代都市文学艺术为主体的期刊风格,培养了大批省内以至国内知名的作家,深受广大读者欢迎和喜爱,被誉为“南中国的文化彩虹,大时代的精神绿洲”。《诗词》报(国内统一刊号:CN44―0021)是一份半月刊诗词类文艺刊物,是目前国内唯一一份具有国内统一刊号,面向海内外发行的传统诗词刊物。自1985年创刊至今近30年来,始终坚持:继承和发扬我国诗词艺术的优良传统,探索诗词的改革与创新道路,繁荣当代诗词创作,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办报宗旨。
  现因《广州文艺》杂志、《诗词》报两刊的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相关业务人员5名(详见附件:广州市文艺报刊社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应聘人员一般须具备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131号)的基本条件;
  4、应聘人员必须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准入条件;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各岗位应聘条件请查阅《广州市文艺报刊社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者请到广州市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6楼市文联会议室现场报名。
  2、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有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函、户口本、计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小一寸彩照3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
  2013年7月31日-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被通知参加考试。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大于3:1(含3:1),方可开考。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8月6日上午9:30时—11:30时
  笔试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6楼市文联会议室。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笔试考题命题小组进行命题、考试和阅卷,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文学艺术常识和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时间为120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通知入围者面试。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和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本、计生证、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专业运用能力,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
  六、体检和考核
  以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不合格者不进入考核。体检不通过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行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期一年。
  (四)其它具体事项由双方自愿协商确定。
  八、其它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成绩公布时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三)在职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广州文联网(www.gzwl.org.cn)、广州文艺网(www.guangzhouwenyi.com)上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广州市文艺报刊社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由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监督。
  联系人:饶女士 电话:83357769
      金先生 电话:83553184
      李女士 电话:83806897
  传 真:83806897
  监督电话:83552285联系人:麦先生


广州市文艺报刊社
2013年7月16日

附件:


广州市文艺报刊社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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