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3-7-10 15:21:26

郑州市金水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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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区人民政府批准,金水区拟公开招聘14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2012(未就业)、2013年毕业,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和综合大学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二)在职优秀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一)初中教师30名
  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3名、物理3名、化学2名、地理3名、历史4名、政治4名、生物2名、体育1名
  (二)小学教师85名
  语文35名、数学20名、英语5 名、音乐5名、体育10名、美术6名、特教2名、信息技术2名
  (三)幼儿园教师10名
  (四)15名在职小学教师、5名在职幼儿园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毕业生报名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1、所学专业和应聘专业一致。
  2、中学教师 2012年(未就业)、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具有学士学位的非师范类学校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及相应教师资格证,可参加初中英语报名。
  3、小学教师2012年(未就业)、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四学科,接受相应专业非师范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报名。
  4、幼儿园教师2012年(未就业)、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5、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报考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在职优秀小学教师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本科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中级以上职称、年龄35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技术带头人、县区级以上名师②地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者。
  (三)在职幼儿园教师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中小学二级以上职称、年龄35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在幼教岗位工作三年以上(2010年以前毕业)。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技术带头人、县区级以上名师②地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者。③钢琴六级或舞蹈考级六级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13年7月12日至14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地点:郑州市文化路第二小学院内(文化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1、毕业生报名
  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版2寸彩照3张。(2013年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者,须由学校出具证明)
  2、在职教师报名
  持身份证和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在职教师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3、考场安排
  2013年7月16日下午15:00----17:00,持准考证,到文化路第二小学院内查看考场安排。
  (二)笔试
  时间:2013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及班级管理等。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报名在职优秀教师的比例达到1:2以上开考。如报名人数过少,该岗位名额按比例递减。
  面试方案另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学科聘用人数1:⒈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安排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自带招教报名同底版照片一张,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聘用
  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原则上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名单将在金水区政府网、金水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金水区政府网、金水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任职及待遇
  (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由区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期限为两年;在聘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毕业生,聘用期结束后,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可续聘3年。
  (二)在聘期间,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等统一由区人社局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
  (三)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参照正式在编人员标准执行,由教体局统一办理养老、医疗、人身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参保时间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聘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优秀(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为20%)的,转为正式在编教师;连续5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正式入编;5年聘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其它
  (一)聘用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我省招募的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专业对口者可报名参加考试,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报名期间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四)应聘人员招教期间应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五)在职优秀教师在办理人事手续之时,应按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自行足额缴纳社保基金,半年之内各项手续办理不完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联系电话:0371—63526284,60116601
                                   金水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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