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关于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翠屏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115个,具体岗位详见《2013年翠屏区面向全国考调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翠屏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和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近三年及其以上(以公办学校在编在职的时间为准)任教经历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报考职位须与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应;身体健康。
(二)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市(地、州)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
(2)获得市(地、州)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星级教师、名师、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市(地、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其以上获得者;
(4)获得市(地、州)政府教育成果或教育主管部门高中教学质量三等奖以上者。
2、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县(区)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星级教师、名师、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4)获得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二等奖(含省级三等奖)或县(区)级赛课一等奖以上者。
3、具有连续5年以上高中同学科任教经历,目前仍然在普通高中任教的教师,并在普通高中任教过程中取得上述“1”项条件中规定的荣誉之一,或获得县(区)党委、政府或教育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称号,或获得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二等奖(含省级三等奖)以上者,年龄放宽到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参加考调教师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年龄最大为40周岁的,是指本次招聘报名截止之日前未满4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年龄、经历、工作年限等一律以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及其它反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同时带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翠屏区2013年考调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宜宾市人民路185号工人文化宫内)。
3、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调的中小学教师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二)笔试: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非高考学科教师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普通高中高考学科教师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参加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考调不进行笔试,由选聘学校直接进行综合考核。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3日下午15: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三)综合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拟选用对象进入综合考核。对达不到1:3的岗位,划定进入综合考核最低分数线,达到拟选用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考核,若该岗位全部参考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则该岗位取消。最低分数线以所有达到1:3的岗位中的最低笔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不带入综合考核环节。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考核当天在考核地点收取)
(四)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24日上午8:00—10:00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宜宾市六中(宜宾市南岸利民路10号)
3、公布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和考核地点的时间:2013年7月24日下午5:30后在翠屏人才网(网址:http://www.cprc.gov.cn)、翠屏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ybcpedu.cn)上公布。
4、综合考核时间:2013年7月25日。参加综合考核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及其它反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考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体检和政审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考核合格者,由区教育局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政审主要是对拟聘用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对政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考调人员必须于2013年8月25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相关手续,办理基本人事代理,否则取消聘用。考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cprc.gov.cn(翠屏人才网)
http://www.ybcpedu.cn(翠屏教育信息网)
联系电话:0831-8237648、8237647(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1-8205965、8206177(翠屏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www.cprc.gov.cn/xz/2013
附件1翠屏区2013年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wps
附件22013年翠屏区面向全国选调在职教师岗位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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