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开封杞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推荐:2011年开封杞县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人数及岗位一览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的程序和要求,根据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岗位空缺和人员需求情况,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40名、初中教师10名),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今年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述荣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继弘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马 玉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李霄贤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新天 县纪委副书记
侯俊秋 县财政局局长
朱耀民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刘继弘兼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择优聘用。
三、招聘专业及名额
1、普通高中教师40名。其中数学4名、英语7名、化学4名、生物11名、政治3名、历史3名、地理3名、通用技术2名、物理3名。
2、初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3名、政治2名。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热爱杞县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职责,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学历条件
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
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本科可不限制专业)。
(三)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和聘用: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2)曾经参与过邪教组织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适合在教育岗位工作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26日至8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地点:杞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四)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
2、填写《杞县2011年教师招聘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接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命题由外地统一出题、统一评分,为我们提供考试成绩),考务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监察局、人社局、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1、专业知识是所报学科的教材。
2、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以及中学教师应具备的相关基础,笔试内容注重应聘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杞县教体局、人社局公布。
(二)面试 (满分100分)
1、面试人员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按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具体内容和办法在杞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封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
3、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2011年8月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处领取。
4、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5、结果公布:面试成绩在杞县教育体育局报名处进行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髙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放弃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所缺人员从同一学科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九、对已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且经核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等额依次递补。
十、聘用后,教体局把录用的40名高中教师,依高分到低分分别分配到杞县高中20名(生物6人、化学3人、英语2人、数学2人、地理2人、历史2人、政治2人、通用技术1人),于镇高中20人(生物5人、化学1人、英语5人、数学2人、地理1人、历史1人、政治1人 、物理3人、通用技术1人);录用的10名初中教师分配到最边远有岗位的农村中学任教。
十一、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杞县教体局人事股0378—2275279
杞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