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报名资格的问题。
我是2010年6月毕业的本科生,2011年4月辞职后,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还留在原单位(因为入党的问题,所以档案没拿走)。
在网上大概查了一下,貌似我这种情况是可以算作应届毕业生去报考“政法干警试点改革培训班招录考试”的。
想问,有没有和我情况一样,而且成功报名,或者已经考上了的朋友?
万分感激!!
我担心报名资格不符合,岂不白白复习了。。。
(注:我是四川的。)
知识学到手里是自己的,就算不能考,也为以后打基础了,日子长着呢。。。 等公告 现在你问谁能保证呢 ? 同上 本帖最后由 木图教育 于 2011-7-11 17:10 编辑
应届毕业生对待是指毕业两年内没有就业得,你是辞职,相当于招未婚的,你说你离婚的可以吗 {:soso_e100:} 不知道 木图教育 发表于 2011-7-11 17: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届毕业生对待是指毕业两年内没有就业得,你是辞职,相当于招未婚的,你说你离婚的可以吗
道理是这样的。不过希望政策可以稍微放松些,只要是毕业两年内的都可以报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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