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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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教育体育名区建设,促进教育均衡,提升我区农村教师整体水平,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面向郑州市公开招聘教师8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教师80名,其中:
1、中学教师12名
数学1名,英语3名,生物1名,化学1名,物理2名,政治3名,体育1名。
2、小学教师58名
语文25名,数学17名,英语2名,体育6名,音乐3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4名。
3、幼儿园教师10名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09、2010和2011年毕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或综合大学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热爱二七,为人师表。
(2)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中学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学历要求:
报考中学教师,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名时原则上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学科。
(4)年龄26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28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郑州市户口。
三、招聘办法
1、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学科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3、单科报名人数不低于本学科拟招聘名额5:1的比例,低于5:1比例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果报名人数过低或无人报名,递减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二七门户网、二七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区委、区政府大屏幕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7月15日—— 7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东路小学(长江路与碧云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4、报名时需携带材料: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考试费:报名时每人交纳考试费30元。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者于7月27——28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时间:7月29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时事政治、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
4、笔试成绩在二七门户网、二七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加分项目:
凡参加我省招募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及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者,符合报考条件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报名期间须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六)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①试讲(试讲试题从二七区中小学现行教材中选取。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②答辩(答辩占面试成绩的40%,有专业技能测试的专业,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③专业技能测试(指信息技术、美术、音乐和体育专业,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二七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4、面试成绩在二七门户网、二七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二七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八)考核聘用
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原则上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对象名单在二七门户网、二七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二七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持就业报到证到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需名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面向农村学校分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二七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一)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8700617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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