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7-7 16:33:01

海南省司法厅2011年招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相关工作的公告

海南省司法厅2011年招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相关工作的公告
  2011年我厅招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已经公告,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在进行面试之前我厅将完成以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查
  时间:2011年6月22日—2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路省司法厅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厅。
  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网上公告。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对象。资格复查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
  2、集合时间。2011年6月30日早上6:30集合完毕。
  3、集合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大门口(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
  4、逾期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5、注意事项。①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体能测评开始后尚未到达者,视为自动弃权。②体能测评开始前,考生必须将手机等通信工具装入自备的信封,写上姓名,体能测评结束后凭有效证件领取。③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要自备餐饮,穿着便于运动的衣服和鞋子。体能测评共三个项目,三项全部达标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告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三、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面试
  体能、体检均合格者,按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录公务员面试比例进入面试。
附件:
  有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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