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区政府研究决定,我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金安区农村村级小学教师50名。
(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学历:国家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资格:取得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1、报名所需材料:
⑴《2011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名表》和《2011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农村小学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从金安教育网www.jinanjy.com
⑵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应在7月18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申请教师资格的,报名时须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已通过”证明,并应在7月18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板照片6张。
3、报名时间:2011年6月16日——6月20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8:00。
4、报名地点: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安丰南路区教育局一楼)。
5、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皖价费118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考试费45元,计90元/人。参加面试的收取面试费80元。
6、报名后,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核发准考证。
7、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招聘考试1、考试方式: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笔试内容考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公共知识,考教育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共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知识考小学教育专业的《教育学》和《心理学》,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占50分)。
以上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笔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
8:00——10:00,专业知识;
10:30——12:00,公共知识。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
笔试成绩的合成: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占30%。
3、面试:笔试成绩揭晓一周后,在六安人才网、六安教育网、金安政府网、金安政府网上公布,以笔试合成成绩排序,参照公务员招聘面试的有关规定,按招聘岗位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均参加面试。
面试按照省特岗教师招聘面试方案进行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于7月中旬进行。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4、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进行再合成,以合成总成绩确定考试名次,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在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过程中,遇总分相同时,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再依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五)其它事项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对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2、考察。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核实;
3、递补。因体检、考核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5、岗位确定。区教育局公布招聘农村小学教师的具体学校岗位。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根据公布的学校岗位,依据考试名次,依次选择学校岗位。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6、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7、信息公开。为增强本次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本招聘公告将在六安人才网、六安教育网、金安区政府网、金安教育网上公布。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金安区政府网(www.ja.gov.cn
8、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金安教育网(www.jinanjy.com)公布,一经公布,视为通知到位;上下载,用同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也可以在报名开始后到报名处领取)。
本公告由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64-3261080;区教育局:0564-3261739。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564-3261055。
附件1:2011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2:2011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小学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
:bb79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