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电气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40名教师简章
推荐: 2、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技术教育,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0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到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任教。根据《许昌电气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40名教师实施方案》(许人社人力〔2011〕6号)规定,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所学专业与拟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5、年龄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6、符合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招聘专业和人数如下:
思想政治教育2名;英语5名;法学1名;心理学2名;数学与应用数学3名;计算机应用技术2名;数控技术应用1名;网络工程2名;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名;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2名;电力工程与管理2名;机械电子工程5名;机械工程与自动化1名;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2名;财务管理2名;工商管理1名;网络经济学2名;人力资源管理1名。共计40名。
其中,数控技术应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等岗位要求胜任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
三、招聘形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6月7日-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形式。
现场报名地址: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进路46号原许昌市人事局)二楼2008室人力资源市场科(市内乘103路、101路、16路公交车可达)。
网络报名邮箱:xc2011rczp@163.com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①《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此表可从许昌市政府门户网、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许昌人事人才网上直接下载)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及2张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③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的需提供上述证件(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网络报名的,将填写的《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及上述证件(证书)的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并通过电话确认,但本人须在笔试前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来我市核验,报名时间以发送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1、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公开选调、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确定合格人员。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2、根据报名情况,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教育基本理论》。笔试时间:2011年7月2日8:00至10:00测试《职业能力测验》,10:30至12:00测试《教育基本理论》,14:00至16:30测试《申论》。每科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试×35%+申论×35%+教育基本理论×3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要求胜任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的专业加试实际操作。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实际操作×40%。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由学院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办理聘用手续及人员管理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学院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由学院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许昌人事人才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374-2332618、2331066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中 共 许 昌 市 委 组 织 部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呵呵,我坐沙发!~{:soso_e142:}
谢谢凡哥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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