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5-28 16:48:46

2011年济阳县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时间:2011年6月8日。
  地点: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公务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招考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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