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威海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我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按照《2011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招考职位按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本人携带有关证件于2011年6月1日-6月2日上午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查工作安排见附件2)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除特殊原因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亲笔签名的《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 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及本人其他相关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专科学历报考的要提供户籍(生源地)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对资格审查时开具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延期至体检时提供。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反馈给公务员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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