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快推进重庆两江新区开发建设,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职位
本次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职位、名额等详见《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也可通过重庆两江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liangjiang.gov.cn)查询。
二、基本条件
参加招聘人员除应符合《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等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职位表》中所列条件(详见《职位表》)。
特别优秀的,经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报名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资格条件、程序等。
(二)自愿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具体报名方法见后。
(三)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1.资格初审由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部(人力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进行,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1年6月8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一经通过,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职位。
3.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1年6月10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重庆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5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招聘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职位名额至规定比例。 如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因招聘职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5.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1年6月15日9:00起至6月17日18: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 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个性特征等与招聘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性。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报考人员数与招聘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 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达不到面试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 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或面谈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在两江新区官方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或电话咨询(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人员数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均纳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参 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部(人力资源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并在两江新区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或电话咨询。
(六)政审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参加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影响招聘的因素,报经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后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讨论决定。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相应职位的试用人员名单,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某一职位暂无足额合适人选的,可以决定减少该职位招聘名额或终止该职位招聘。
(八)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 〔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 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1年5月28日9:00至6月6日18:00(节假日不休)。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站,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在线服务”栏中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按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 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报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67573789、6757379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8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重庆两江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和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67573777、6757372
六、本《简章》由重庆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部(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
附件: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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