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远县2011年度从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教育事业,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 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 党的十七界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通过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教,引导和鼓励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城乡教育工作均衡发展。二、招聘专业及人数本次计划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6名。其中中学70名,职校6名、小学30名。具体招聘专业和人数如下: (一)招聘初中教师58名,其中:语文18名、数学18名、化学7名、物理7名、历史4名、地理4名;(二)县一中招聘高中教师12名,由县一中自主招聘,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化学1名、物理1名、历史1名、地理1名、英语1名、生物2名、音乐1名;(三)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其中:语文15名、数学15名;(四)县职校招聘6名,招聘专业及招聘方案另定。三、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本次招聘的对象为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开具的证明)。(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教学工作;4、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6、报考学历条件: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7、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2、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3、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四、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资格准入、公开选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聘用工作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人事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至6月4日。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安远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学历。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4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可凭学校开具的证明3、资格审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人事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4、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物价局59号、江西省财政厅赣财综字5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六、招聘办法(一)直接录用紧缺学科(语文、数学、化学、物理、历史、地理)专业一本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录用,分专业录满计划数为止,安远县户籍生源优先。 (二)笔试录用直接录用后,不满招聘计划数的专业,则按下列方法进行录用: (1)分专业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则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用。(2)考试时间另定(3)分专业报名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则不组织笔试,经审核后,按专业直接录用。(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参加体检人员按取得教师资格先后、第一学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本次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四)政审考核。体检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因政审或考核不合格而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本次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时间另定。(五)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六)聘用。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审批表》和《安远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核编申报表》,经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和上编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携带本人的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证》(注:《就业报到证》需事先经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签章)。七、待遇(一)被录用的部分紧缺学科一本应届优秀毕业生,根据需要原则上可安排在县城中学任教。(二)被录用的应届本、专科毕业生见习期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同时,为保证边远山区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被分配到长沙、双芫、塘村、浮槎等乡镇学校及天心镇岽坑学校任教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安置费壹仟元整。(三)工龄计算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七、组织领导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此次公开聘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的有关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本方案由安远教育局和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797-3724030(人社局),0797-3729582(教育局);附:安远县2011年度从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安远县教育局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远县财政局
安远县监察局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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