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ruan 发表于 2011-5-21 11:06:56

2011年华中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专业(MPA)招生简章

2011年华中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专业(MPA)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2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0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6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布局完整、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华中师范大学于2003年9月成为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单位之一。
一、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参见前面第一页相关内容。
(二)报名办法
采取预报名、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预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前。
预报名方法:
方法一:通过电话报名(报名电话:027-67867987、027-51234352);
方法二:通过华中师范大学MPA研究生教育中心网站预报名。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和报名网址公布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网站
湖北省内报考者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考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北省考试院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本人报考信息的录入提交工作并牢记网上报名号。
湖北省外报考者可先登录全国学位中心网站,然后按其提示进入所在省网上报名的网站,再按系统提示完成本人报考信息的录入提交工作并牢记网上报名号。
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全国将于7月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MPA研究生教育中心网站通知为准)。地点由各省级学位办公室指定。
湖北省内报考者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7月
日(具体时间以MPA研究生教育中心网站通知为准);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一楼。
报考者本人持网报成功后生成的资格审查表(样表)、毕业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省学位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湖北省内报考者在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一楼)缴费照相确认。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领取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名费(国家统一规定标准):公共管理硕士:24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两步:
1、考生本人资格自审。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时,将自动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并将现场报名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打印的照片处加盖公章。
2、学校集中资格审查。2011年资格审查全部在复试时进行(报名时暂不审查),具体安排请于2011年12月30日左右登陆我校MPA研究生教育中心网站查看。考生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
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工作
1、全国联考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考试地点由有关省(市、区)学位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复试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具体安排请于2011年12月30日左右上登陆我校MPA研究生教育中心网站查看。
3. 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为复试科目,其余3门全国联考。
4. 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1年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及报考指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版)。
二、录取及学习方式
(一)专业研究方向的设置
1. 城市建设与房地产管理
2. 工程管理
3. 人力资源管理
4. 教育管理
5. 地方政府管理与基层管理
此外,还可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增设新的专业研究方向。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
2011年计划招生40人,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考试成绩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三)学制、学习方式、学位及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MPA)实行弹性学制(2-4年),一般为2年。学习视情况分别采取在职攻读(不脱产)、脱产攻读、定期集中的方式进行。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我校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三、其他事项
1. 未尽事宜可登陆我校MPA研究生教育中心查询,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简章均以我校MPA研究生教育中心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所有招生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上网公布,敬请关注。
¤ 联系方式
(1)电话:027-67868071、67867987、51234352
(2)联系人:蔡老师、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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