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1年招收士官政策介绍
时间安排5月7日至5月31日为宣传报名阶段。6月1日至8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6月 30日前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查、定兵公示和签订协议等工作,7月1日起开始调取学籍档案,7月10日开始办理入伍手续,7月25日前完成人员花名册和档案的交接,8月10日前直接招收士官全部自行到部队报到完毕。
招收对象
招收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男性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的,也可以招收。招收对象应当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招收专业
今年我省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涉及40类124个专业。
高职高专专业主要有:作物生产技术、园艺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畜牧、饲料与动物营养、兽医、兽医医药类、汽车运用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生物化工工艺、有机化工生产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炼油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通信网络与设备、工程地质勘查、水文与工程地质、矿井通风与安全、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测绘工程技术、复合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磨料磨具制造、制冷与冷藏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建筑设计技术、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给排水工程技术、水文与水资源、水文自动化测报技术、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机与电器、精密机械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卫星数字技术、导弹维修、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汽车整形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网络系统管理、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造、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信息安全技术、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有线电视工程技术、电子产品质量检测、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程控交换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安全技术管理、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财务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统计实务、针灸推拿、中医骨伤、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营养、烹饪工艺与营养、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新闻采编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侦查等。
本科专业主要有:测绘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安全环境、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艺术、勘查技术与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采矿工程、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摄影、食品科学与工程、景观建筑设计、动物医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统计学、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动画、侦察学、热能与动力工程等。
程序方法
招收工作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等程序组织。
①报名工作。招收对象在其户籍所在地省辖市或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均可报名,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也可由毕业院校统一组织到院校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今年的应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如还没有发毕业证的,可先凭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证明上要写清在校所学具体专业名称及代码。非职业技术院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不持职业资格证书。
②体检政审。体检工作由各省辖市征办牵头,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集中组织;政审工作由各县(市、区)征办牵头,同级公安部门负责,原就读学校协助。
③专业审定。专业审定由省辖市征办组织教育、卫生、公安、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人员,在就读高校审查的基础上,联合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审定,并填写《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④签订协议。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由各省辖市征办按照全面衡量、择优选定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招收对象,由县级征办组织签订招收协议。
⑤批准入伍。经审定合格的招收人员,由报名所在地县级征办办理入伍手续。在发给其《入伍通知书》时,发给《招收士官自行报到介绍信》,并集中进行安全常识和思想教育。
⑥交接运输。档案材料和招收人员花名册交接继续按照往年的办法,在省征办集中组织。新招收士官凭《招收士官自行报到介绍信》自行到部队报到。根据总参谋部“自行报到的差旅费,由部队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的规定,新招收士官自行报到购买车票所需经费由直接招收士官先垫付,到部队后交由部队报销。
档案材料
招收士官档案材料包括:《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或者《招收士官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有学生档案材料,包括《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等,招收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应当有工作期间的档案材料。
户口注销
被批准入伍的招收对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不发《优待安置证》,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从学校招收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函或者由本人自带通报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收到通报函后,应当通知公安、民政等部门办理招收士官的户口注销、军属优待、退役安置等相关事宜,并将回执传真或者发往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于其中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迁至学校的招收对象,就读学校凭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与各方签订的《招收士官协议书》,办理其户口注销手续。
检疫复核
招收士官到达部队后,部队将进行检疫和复查,不合格的退回原招收地,具体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办理。部队将及时查验招收士官的学历和职业资格,学历和职业资格造假或者专业与招收计划不符的,经部队大军区级单位批准,退回原征集地省征兵办公室。因学历、专业问题退兵的,期限不超过六十天。学历和职业资格造假的,在首次授予士官军衔前仍可以退回。
入伍待遇
招收士官首次授予军衔,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进行,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招收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还应将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招收士官的被装,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取士官被装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退役安置
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退出现役。未服满规定服现役年限,个人坚决要求退出现役经说服教育无效的,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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