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4-29 10:32:31

菏泽学院2011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2007〕3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菏泽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从事教学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条件
应聘者应为国家计划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和我校要求专业方向一致。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本科所学专业要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属同一学科门类。
2、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邮寄简历或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但必须参加现场确认,并以现场确认为准。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13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学院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纪委监督指导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不能报名。应聘者对自己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科及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报到证。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所在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尚未取得研究生报到证书的需要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开具的未签约证明。应聘者现场确认时留下简历、《菏泽学院2011年招聘教师现场确认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及各种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备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证件不全或者专业方向与学校要求不符者,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考试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试讲。
根据专业需要,音乐、美术、体育等3个专业在试讲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要和专业方向一致。试讲时间为30分钟,提前半个工作日将试讲题目通知应聘者。
技能测试和试讲实行百分制。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分别单独量分,按技能测试分占40%、试讲分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者的最后得分;不需要技能测试的专业,试讲得分即为最后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取消其应聘资格,不进入试讲程序;试讲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聘用
按照总成绩以1:1的比例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①对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②统一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③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额,从同一岗位未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④根据被考核人员的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学院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纪委指导监督下,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菏人〔2007〕39号文件要求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邮寄简历地址:菏泽学院人事处(菏泽市大学路2269号,邮编:274015)。Email:rscwq@163.com。
现场确认地点:菏泽学院综合办公楼713房间。
联系人:王老师、刁老师。
联系电话:0530-5525744, 5529582。
监督电话:0530-5310525,5310387, 5525840
附: 2011年菏泽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菏 泽 学 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菏泽学院2011年招聘教师现场确认登记表菏泽学院2011年人才引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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