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郑州市职位面试资格确认通知
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郑州市职位面试资格确认通知发布人:超级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25浏览次数:15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施方案》,现就郑州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面试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4月27日8:30—18:30
地点:金水路派出所(市民新村北街6号,原金水公安分局)六楼会议室。
二、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确认期内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1)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2)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交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
(3)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学生证等;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等(其中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省辖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开具的任职工作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6)所有考生须提供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1张。
三、注意事项(一)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当面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
(二)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可当场领取《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面试通知单》。(三)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考生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依次递补。面试资格确认结束后,在郑州市公务员局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四)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上述证件和有关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参加面试资格。(五)考生须确保报名时留存的联系电话畅通。(六)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有关面试及体能测试和体检、考察环节的有关事项,均通过郑州市公务员局网(http://www.zzgwy.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请考生登录郑州市公务员局网(http://www.zzgwy.gov.cn),学习《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咨询电话:
郑州市公安局:0371—69620050
郑州市林业局:0371—67882810
郑州市公务员局:0371—67886257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林业局 郑州市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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