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4-12 09:59:45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工作力量,提高我区法院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工作职责1.岗位:法官助理;2.人数:8人;3.工作职责: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庭前准备工作;打印、校对、送达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与审判业务相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二、招聘条件1.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2.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打字速度达到每分钟80字以上,热爱法院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勤奋敬业;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5.具有法律研究生学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三、招聘方式和步骤1.报名。(1)报名时间:4月14日至4月18日,报名截至18日17:00止。(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网上报名需通过登陆“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按要求进行,报名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报名地点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报名者现场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网上及现场报名者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电话通知要求参加笔试(审核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2.笔试。(1)笔试时间:4月23日上午8:00。(2)笔试地点:电话通知。(3)相关事项:笔试总分100分。共分为3个科目:公共科目、打字速度测试和法律专业知识,每科100分,按30%、30%、40%的比例折算出笔试总分。具有法律研究生学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通过长沙人才网进行查询)。3.面试。

(1)面试时间:5月7日上午8:00。(2)面试地点: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机关大楼,具体考点将另行通知考生本人。(3)相关事项: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针对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考生实际,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以笔试、面试成绩占60%和4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总成绩。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体检人数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列名次取笔试成绩高者)。5.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若考察人数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列名次取笔试成绩高者)。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人事编制会议审定,在开福公众信息网(www.kaifu.gov.cn)和开福人事人才网(www.kaifu.gov.cn/kfrsj)上予以公示。6.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向聘用人员发出聘用通知,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四、聘用待遇及管理1.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合同聘用管理。2.享受我区政府雇员的同等待遇,实行绩效考核制,年收入约6万元。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者购买保险。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4.本次招聘不负责聘用人员的住房、子女就业、家属随迁等问题。咨询电话:0731-84816525、0731-84816509
附:长沙市开福区简介.doc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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