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4-2 10:52:17

党的生活杂志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党的生活杂志社拟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文字编辑1名,美术编辑1名。
  三、招聘对象
  文字编辑应具有新闻学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32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美术编辑应具有美术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文学学士学位,年龄26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文字编辑应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具有省级时政类期刊3年以上采编工作经历并发表过有分量的时政类作品20篇以上;熟悉党刊编辑业务。有实际工作经验者和获得过省部级新闻奖、全国党刊奖者优先。美术编辑应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熟悉党刊美编业务,具有较强的美术设计能力,具有较高的期刊内文版式和四封的设计制作技能,有省级时政类期刊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能承担较繁重的工作。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
  1.2011年4月2日~2011年4月5日。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党的生活》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1年4月5日~2011年4月7日。
  3.报名办法:符合应聘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各种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党的生活杂志社报名。报名时由本人填写《党的生活杂志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2寸彩色近照4张。
  4、报名地点:党的生活杂志社政工部(郑州市金水路6号)
  六、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4月11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党的生活杂志社政工部领取《准考证》。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招聘岗位。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对新闻学等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写作能力,分值60分。时间:4月13日上午9:00~11:30,地点:党的生活杂志社会议室(郑州市金水路6号)。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应聘人员对新闻及期刊工作性质的了解及个人今后发展方向的考虑等问题进行询问;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及岗位要求对询问作答,分值4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敬业精神等。时间:4月20日上午9:00~11:00,地点:党的生活杂志社会议室(郑州市金水路6号)。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九、政审与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由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组织进行。
  十、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党的生活》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党的生活杂志社通知被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凡发现存在年龄、学历等报考信息虚报造假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三、监督电话:0371—6535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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