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新东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正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推荐:新乡市新东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正科级领导干部补充公告 新乡市新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产业集聚区,是红旗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新东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拟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的职位
1、经济发展局局长1名;
2、招商局局长1名;
3、工程建设局局长1名。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1、新乡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的干部;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满两年或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国有企业应聘人员需在原单位担任中层正职满二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与所报职位相适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聘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对本单位出现的上述重大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的程序、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6日至4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乡市红旗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人民路公园北街20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现场报名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所在单位出具的任职及学历、学位证明、任职表、职称证。现场报名各种证件需提供原件,经审核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人员需提供《新东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正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新东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正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可直接登录红旗区政府网站和新东产业集聚区网站下载。报名时需本人到场,现场采集信息。
5、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的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笔试由新东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参加面试的人员。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1:2比例择优确定拟考察人选,并组织进行考察。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和办法进行。
(七)公示和任用
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东产业集聚区网站和红旗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一经聘用的正科级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享受事业单位相应的待遇。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乡市新东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正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2048767。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通知。原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再重新进行报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乡市新东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正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3—2048712
附:新乡市新东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正科级领导干部报考说明
新乡市新东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
正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
2011年4月1日
新乡市新东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正科级领导干部报考说明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任职及学历、学位证明,任职红头文件或任免表。
2、企业单位报名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任职及学历、学位证明,任职红头文件或任职表。
3、报名人员需提供《新东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正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新东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正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可直接登录红旗区政府网站和新东产业集聚区网站下载。
除上述证件,如有职称证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原件,现场报名各种证件需提供原件,经审核后交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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