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关于公开招聘学生政治辅导员的启事
根据《福州大学人事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福大人〔2010〕10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学生政治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福州大学学生政治辅导员,全校共计划录用10名(面向校外5名,面向校内5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请登录福州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fzu.edu.cn或福州大学网上招聘网http://rczp.fzu.edu.cn查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3月1日至1993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即在1981年3月1日至199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2、此次辅导员招聘分为面向校外、面向校内两种类型,同等条件下,具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职业资格证书者可优先考虑。
(1)面向校外招聘的辅导员须为国家“211工程”或“985工程”建设高校2011届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体专业要求如下:
岗位11007(1名):表演艺术类
岗位11008(1名):法学类
岗位11009(1名):新闻传播学类
岗位11010(1名):艺术设计类
岗位11011(1名):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要求具有国家职业心理咨询师证)
专业要求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执行,具体可查询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或福州大学网上招聘网招聘政策专栏。
(2)面向校内招聘的辅导员(岗位11012)须为福州大学2011届毕业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3、中共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4、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在读期间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校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5、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证书视为条件不符合,不予聘用。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11年3月28日至4月9日24:00,登录福州大学网上招聘网 (http://rczp.fzu.edu.cn),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证件照.jpg或.gif格式,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照片,规 格25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视为报考条件不合格。
2、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审核通过人员即可参加笔试;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1年3月30日—4月11日,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天内登录福州大学网上招聘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四、考试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应适当增加信息发布媒体和顺延信息发布时间、报名时间,或经分管校领导同意,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时间:4月15日上午9:00开考
2、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3、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新校区)公共教学楼西3-402教室
4、成绩的合格线由福州大学统一划定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 比例的,也可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及时报福 州大学人事处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州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fzu.edu.cn)网站招聘信息专区公布。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2、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1:2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3、综合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需经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考核人选按照报考者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人考核人数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 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弃权考核的空额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统一安排考核人选到用人单位实习2周,用人单位根据每位考核人选的实习 情况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工作小组。
5、综合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在面试两天后在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专栏上查询。
五、体检
按照拟聘人数与报考者人数1:1的比例,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校人事处负责对考核合格的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 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按岗位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察
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 的情况。
七、录用
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福州大学人事处0591-22865282
2、监督电话:福州大学纪委 0591-22865580
九、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IE浏览器登录、填报信息。
2、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福州大学网上招聘网、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专栏是福州大学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4、考生于考试前15分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入座,考试前5分钟当众出示密封的试卷袋。考试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
5、严肃人事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有关规定处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福州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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