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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永哥民法辅导”创始人,清华大学民法博士生,河南警察学院治安系07级队长,中山大学民法学硕士研究生,通过司法考试,郑州大学法学学士。12年政法考试中,40多名学员140+,平均134,最高分149。“信永哥,得永生”已成为基本信条。(附:12年部分学员民法成绩单)
★顾慧歌大专二部07级1中队 149
★李鹏 09级信息3中队 147
★张爱霞12级改制生1支队1中队 146.5
★李国帅12级改制生3支队5中队 146
★马征 09法律11中队 146
★韩世宁12级改制生3支队1中队 145.5
★李佳 12级改制生4支队 145.5
★杨青 09法律文秘 145
呵呵 第一次听说! 刚加入, 现在群里已经有大约900人了,板凳急剧递减中.... 有比较才有鉴别,慢慢就了解了... 欢迎参阅《纪念我和女友的考警之路!-----幸福难忘的2012,再见!》 永哥民法,绝对不会让大家后悔!我上过张永老师的民法,保证不是广告!信不信由你,比京佳华图强多了, 入群请按照要求修改群名片...多谢... 自己的帖子自己顶.... 永哥讲的民法确实NO.1 昨晚上讲解的山鸡的故事,很有意思... 现在随便一个人都敢讲民法,叫 永哥 情何以堪....... 今晚讲一头悲惨的母牛...
老王打算购买老李的黄牛,约定价格5万元,从2012年1月至5月每月支付1万元,每月10号支付,最后一期款项付清牛归老李。老李按约定在2012年1月10日把牛交给老王,老王支付了当月的1万元。2012年3月1日黄牛生下牛犊,老王将牛犊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老张,钱货两清。2012年3月3日老王驾驭黄牛耕田时,黄牛突然发狂,抵死了老周家的毛驴,3月5日此黄牛被雷劈死,体内发现牛黄一块,价值10万元。老王拒绝支付剩下的牛款,并要求老王返还已支付的牛款2万元,老李不同意。
1.2012年3月时,母牛的所有权属于?为什么?
2.老王和老张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老张能否取得牛犊的所有权?为什么?
3.老王是否需要继续支付剩下的牛款?为什么?
4.老周家毛驴的损失可以想谁请求赔偿?为什么?
5.牛黄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也没有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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