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培养干部不易更应严格要求
“培养处级干部要十几二十年,东莞出一个处级干部不容易,工作中的失误要以教育为主”,在1月9日的人大代表分组讨论中,东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甄瑞潮表示,去年东莞“三打两建”打掉一批处级干部,东莞本来就在改革开放前沿,有很多东西要探索,会出现一些失误和贪污受贿等问题,但是对干部处理要把握“宽严相济”的分寸。(《南方都市报》1月10日)一名大学毕业生一般没有个十年八年很难成为处级官员,东莞是地级市,出一名处级官员确实不易;同时,无论是改革还是探索,确实应该允许失误,正所谓“对改革者要宽容,不要随便扣帽子”,否则谁还敢改革?
但需要厘清的是,培养干部不容易,不等于就可以冠冕堂皇地庇护官员,就可以让官员理所当然地享有特权,对问题官员就要毫无底线地网开一面。现实中常听到“培养干部不容易”的论调,它流露着保护问题官员的冲动、官官相护的不良动机。去年8月,陕西省镇巴县一派出所所长携妻驾警车到云南游玩被曝光,当地政法委只作免职处理,被网友质疑后,镇巴县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居然如此回应,“考虑到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处理的时候可能轻了一点。”几年前,安徽阜阳中级人民法院出现腐败窝案,但一些行贿者花钱买的乌纱帽纹丝不动,阜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称,“如果大换血,将导致一些部门瘫痪,要正确把握度,毕竟培养一个干部也不容易,要给他们一个自新的机会。”培养官员不容易,难道就可以践踏法律法规,就可以无视公平正义?打着“培养干部不容易”的旗号,行保护问题官员之私心,这是可怕的纵容,涉嫌无原则的渎职。
正因为培养官员不容易,才更应该对官员高标准、严要求,也更应该让官员意识到有今日之地位、权力,殊为不易,从而更敬畏法律更严格自律。如果因为培养官员不容易,就过度宽容甚至纵容官员,官员收了贿赂、贪污了公款,只要数额不大就放一马;官员包二奶、养小蜜,只要没被曝光,就不予追究;官员大搞面子工程,决策失误,劳民伤财,只要没私吞工程款,就免于追究责任。这样究竟是保护官员还是坑害官员?许多蚁贪沦为巨蠹、硕鼠,不正因为风险小、未被及时叫停和处置,才一步步撑大胃口的吗?一些官员胆子越来越大,手越伸越长,从点滴的腐败变为触目惊心的大贪,最终身败名裂甚至被处以极刑,这样的教训委实不少。
真正爱护官员,就该严格监督,更应壮大媒体监督、公民监督,使官员时刻谨慎,而不至于踏入迷途。据报道,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的遗言有这么一句话,“假如江西的新闻媒体能像美国记者曝光克林顿那样,敢于报道我的绯闻,我不至于落到死刑的地步。”问题是,他在位时,媒体敢监督他吗?面对媒体监督,他会恼羞成怒吗?即便没有媒体监督,如果制度监督到位,胡长清刚有腐败苗头就被严格查办,他何至于伏法丧命?
调查显示,从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贪官的平均潜伏期在2至3年;从20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期,腐败潜伏期达5至6年。近年被调查的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中,平均潜伏期为6.31年,最长的达14年。对官员腐败零容忍,制度反腐再有力一些,贪官的潜伏期就会短一些。
官员掌握着公权力,事涉公共利益,对问题官员容忍,就是对公共利益不负责,必然伤害民众权利,还会给贪腐官员更多作恶机会。媒体日前披露,合肥“房叔”方广云在被免职6年后仍主持工作,并继续利用职权套取安置房,被新华社质疑为“合肥到底有多缺干部?”诚然,千万别因培养官员不容易就让问题官员赖在位子上,更不要认为问责官员会导致部门瘫痪而投鼠忌器。官场要有自净能力,法律尊严应该扞卫,只要严格法纪、监督有力,培养官员就会很容易,即便问题官员下去了,也能维持整个官场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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