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所属单位直接考核招聘74名教师公告
杭州市教育局所属杭州高级中学等20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74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和岗位本次20家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即公办教师)。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市教育局所属单位2011年3月份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二、招聘范围和对象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1)杭州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招聘计划表》。三、招聘的基本条件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2011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6.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二)夫妻分居;(三)随军调动。四、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3月31日至4月1日(9:00-11:00;13:30-16:30)。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五、考核和体检本次招聘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一般采用上课、说课、问答等方式,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自行制定。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和体检工作在4月20日前完成。六、公示及聘用招聘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11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一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潘长青联系电话:87063751。附件1:杭州市教育局所属单位2011年3月份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报名表杭州市教育局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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