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推荐: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全日制医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人员一览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及省市文件精神,结合该市卫生事业发展及市第一人民医院急需高层次人才的情况,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84名。
一、招聘专业、人数(见推荐)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履行《执业医师法》条例;
2.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能胜任临床工作;
3.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者需具备全日制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齐全(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第一学历需是全日制正规院校医疗本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顶山人事人才网站、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站和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以上各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网站,招聘的各类信息将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及更新内容。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28日。
报名地点: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报名所提交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A4纸一份):
1.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
2.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第一学历全日制医学本科学历毕业证;
3.简历表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内容:医学临床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试卷由招聘领导小组自医学题库随机提取。
2.面试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等。
3.考试成绩
笔试100分,面试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就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对考核对象给予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对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ZB(用欺骗的手段做不合法或不合规定的事 )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 3399013
监督电话: 2978868 3399016
本简章由平顶山市公开招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4月18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