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3年专职学生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为使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及报名条件招聘名额为9名,报名条件如下:(一)中共党员;(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985、211、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学或教育部认定的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二、选拔程序及办法(一)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河北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二)应聘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需填写《河北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毕业院校就业推荐信;身份证复印件;本科、研究生学习成绩单;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相关证明);相关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毕业生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请应聘毕业生携报名材料到河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报名,外地报名者也可邮寄报名材料,同时将《B3jyglhbu@126.com]河北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员应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20日报名地点:河北大学南院多功能馆103室联系人:张薇联系电话:0312-5079446电子邮箱:jyglhbu@126.com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邮政编码:071002(三)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格人员。(四)考核1.笔试笔试为限时完成试卷,重点考察合格人员的政策法规知识掌握程度及运用水平、理论水平、写作能力和学生工作的思路、方法。2.岗位考察应聘人员经过抽签,被随机安排在各学院带一个班级,体验学生辅导员工作,考察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和岗位考察成绩按照名额1:2的比例择优确定初选人员进入面试。3.面试面试为重点考察初选人员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和学习、工作情况。初选人员通过5分钟的演讲介绍个人情况、应聘优势、工作设想等,然后回答评委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通过提问、答辩,重点考察初选人员的应变能力和解决学生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五)体检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检查身体,体检费用自理。(六)实践锻炼拟聘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后,兼职承担部分校内工作,进行实际工作的锻炼,在实践中进一步考察其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能力。期间出现违纪、考试不及格、毕业论文(设计)未获得优、良成绩,未获得学位等情况,不予录用。(七)决定录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以上各项考察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手续。(八)签订协议在充分考察的基础上,学校与拟录用人选签订接收协议。根据学校统一规定,被选录的毕业生采取聘用制。三、严肃纪律1.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是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相关单位要本着对事业、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掌握条件,精心组织安排,坚持原则,按程序办事,坚决抵制一切不良现象。2.毕业生要实事求是提供申报材料,公平竞争。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学校。本通知有关事项由河北大学人事处和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河北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4月10日附件下载:
河北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员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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