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总结
2010年4月26日至6月11日,伴随着学校AB教学模式的运行,我被分到了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颍河路派出所实习。 在颖河路派出所为期45天的实践教学生活中,我收获了很多,成熟了许多,感受更是很多很多。实习期间,我一方面做好所里安排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做好支队办公室的摄影工作。我所拍的校园安保照片被河南公安报和学校网站采用,并且为支队板报提供了丰富可选素材。实习期间的喜怒哀乐,都已珍藏在记忆之中,为我一生所受用不尽。2010年6月7日,我从郑州市城建局执勤回来,刚到派出所门口,就看见协管员聂光增从所里冲出来,一边跑一边大声对我说:“一个犯人跳窗逃跑了,快追!”。说着他便朝伏牛路方向跑去。我当时并不清楚事情的具体状况,但从老聂紧张的表情中,我能感觉到事态的严重。于是,我毫不犹豫的跟着老聂奋力追去。由于上午执勤时穿的是制式皮鞋,跑起来很不方便,追了大约有200米,就感觉到力不从心,脚也疼得难受,但考虑到警情紧急,我还是不由自主的加快了速度。就在这时,窦警官开着车也追了上来,我就上了窦警官的车。窦警官一边开车,一边给我讲事情的具体状况,我才知道那嫌犯是从窗户跳进了派出所后边的篮球场,而从派出所进入那个篮球场需要绕到陇海路上的一个入口。说话时,我们已到了那个球场,却没发现那个嫌犯。于是,窦警官决定把搜寻重点放在与球场相邻的一个废弃的工地上,那是一个暂时停止施工的工地,非常适合藏匿隐蔽,并且从篮球场很容易进入这个工地。这时,所里的其他民警和协管员也都赶了过来,我们便分头去找。初夏时节,天气正是闷热的时候,工地上废弃的员工宿舍里蚊虫乱飞,地上还有很多玻璃渣子和其他杂物。我一间一间的仔细搜查,我的心始终紧绷着,不敢有半点懈怠。半个小时下来,我的身上已被蚊虫咬得惨不忍睹,胳膊上不知何时被铁丝之类的东西划了一下,伤口的血,已经凝固了,衣服也早已被汗水湿透了。搜查进行了大约一个小时,令人失望的是并没有找到嫌犯。其他的人都撤了,只剩下我和窦警官继续在那个工地搜寻。过了一会,还是没有发现任何踪迹,我们无奈的决定回所。我和窦警官开车走到篮球场出口时,或许是因为不甘心,或许是因为觉得好像遗漏了些什么,或许就是作为一名警察的直觉吧,我们俩不约而同的说再回到球场看看。出乎意料的是,我们刚刚进入蓝球场,我就看见有一名男子,年龄大约35岁,拄着一根树枝在路边站着,我就赶忙问窦警官说是不是那个人,窦警官一眼就认出了他。车一停下,我就拉开车门,跳下车,迅速走到那名嫌犯跟前,本想如果他反抗,我就一定出手制服他,没想到他看见我时说的第一句话是:“快送我到医院!”。原来他翻墙逃跑时把跟骨扭错位了,想逃也逃不了了。他一直藏在篮球场的边的一间小屋里,当时民警都太大意了,把搜寻重点放在了工地上,忽略了那里,才没有发现他。
还有一次,我和唐所长、孙副所长一起去索克大厦抓一个诈骗犯,到了十五楼嫌犯的办公室后,发现只有嫌犯的妻子一个人在。唐所长让我在那里盯着那名嫌犯的妻子,他们两个到楼下一人守一个电梯口。我们从下午一点多一直守到五点半,我看到那个女的下班了,就立刻给孙所长打电话,说那个女的可能要回家,并且她好像注意到我了,我不能再跟了。最后换班唐所长和孙所长跟到了她家,抓获她丈夫。
在基层实践教学的日子过的充实,是因为学习中增长了见识;实践教学的日子过的快乐,是因为看到正义战胜了邪恶。治安专业第一个模块的实践教学活动结束了,但收获的知识、警察职业意识会伴随我的整个警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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