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3-25 10:41:52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第四、第六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及2011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和档案报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1年3月23日-3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304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3号)
(三)报名携带材料
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填好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
3、户口本;
4、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持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另行通知。
(三)公布总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考察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由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初步人选进行调档并全面考察。
3、拟录用人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10)89356037、(010)89367725
联系人:葛瑞玲、施奇峰
附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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