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3-24 16:46:44

卢明先进事迹

卢明,男,汉族,河南警察学院2009级改制生三支队七中队中队长。实践教学单位: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信息大队。
    卢明同学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特别是在中队长岗位上兢兢业业,勇于创新,在组织开展业务学习、纪律作风建设、特色活动等项工作中成绩突出。2010年5月,该中队团支部被授予我院“模范团支部”光荣称号。在实践教学期间,卢明同学一直以优秀民警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实践教学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条令条例,工作积极认真、踏实能干。在指导民警的帮助下以及自己的努力下,取得了优异成绩,受到实践教学单位领导的一致好评。
    实践教学期间,卢明同学利用郑州市公安局“三个系统(高危人群信息系统、旅店业管理信息系统、旅店业布控预警系统)、两个平台(郑州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综合平台、郑州市刑侦信息研判平台)”成功锁定一个入室盗窃团伙和若干犯罪嫌疑人。在大队民警的帮助指导下,卢明同学学会了利用警综平台对近期多发类似盗窃案件进行信息研判、串并侦查等,尤其是通过对四五月份部分入室盗窃案件的研判分析,串并出六起入室盗窃案件,并成功锁定一个入室盗窃犯罪团伙和若干犯罪嫌疑人,为基层中队及时有效的打击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持。
    荥阳“5.3杀人案”案发后,在指导民警的带领下,卢明同学协同大队民警前往案发地及其周边地区进行了长达半个多月的摸底排查犯罪嫌疑人,为此次命案侦破工作打下了基础。
    在“5·22文雅新世纪小区入室盗窃案”侦破期间,利用视频信息综合研判战法,反复多次研究视频录像,为案件侦破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指导民警的帮助指导下,卢明同学很快掌握了调集案发现场视频监控的方法,掌握了视频信息综合研判战法,了解了视频监控的重要性、以及在侦查破案中的重要作用。2010年5月22日晚,博颂路文雅新世纪小区连续发生5起入室盗窃案件,在基层刑侦中队民警多次前往案发现场侦查未果的情况下,市局刑侦支队信息大队大队长亲自挂帅侦查此案,卢明同学曾多次受命协同大队民警前往博颂路文雅新世纪小区调取并研究视频监控,为此次重大入室盗窃案件的侦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卢明同学还曾多次协同大队民警前往文化路创新大厦、赛博数码广场、博颂路富邦丽景花园、高新区新郑大男生宿舍3号楼等案发地调取案发现场以及周围的视频监控,通过对视频录像的反复多次研究,获得了宝贵的案件线索,为基层刑警中队破获案件、打两抢一盗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支持、争取了时间。
    鉴于卢明同学在学校日常工作和实践教学期间的突出表现,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根据《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奖励暂行规定》(豫公专文20号)的规定,学院特为卢明同学记嘉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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