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3-14 10:21:40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5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和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中心均为我局直属正处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相关单位工作地址与本公告第五节“联系方式”中通讯地址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0个岗位共20名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我局统一组织实施。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进行,其他工作由我局指导各招聘单位分头实施。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3、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http://www.zjoaf.gov.cn,“公示公告”栏目)。
    其中,浙江人事考试网为笔试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6日9:00—3月23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3月17日-3月24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经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对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只报名,不必缴费确认。该类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其他个别岗位确需按实际人数组织招聘的,由我局研究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实际人数组织实施,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告相关情况。

    4、准考证打印。已确认人员在2011年4月6日—4月8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但招聘条件对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安排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时间:4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可在4月26日之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我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随入围人员名单公布,并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相关人员。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 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以及部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 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 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及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1、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8007055
    2、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河通桥6-1号
    联系电话:0577-88226793
    3、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通迅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杭长桥南路999号
    联系电话:0572-2042418
    4、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通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益乐路20号
    联系电话:0571-85029621,
    5、浙江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通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02号
    联系电话:0571-88007195
    6、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中心
    通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02号
    联系电话0571-88007131

    附件: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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