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2013年考录人民警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省公务员局的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3月5日8:30-17:00
地点:九江市人才市场二楼(北司路109号,洪客隆商场对面,原长途汽车站附近)。
二、资格审查及要求
面试入闱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
三、资格审查流程
1、考生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人才市场指定位子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名册上签“同意面试”意见,并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在《面试准考证》上填写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号,并核对其姓名、报考部门名称和职位代码,无误后交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在《面试准考证》上签名,以视资格审查通过,并接收考生报名表。
2、考生凭资格审查通过后的《面试准考证》,在缴费处缴纳面试费,面试费每人30元。
3、考生凭缴费发票、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盖章处盖章(未盖章无效)。
4、资格审查结束。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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