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改制生情况通报制度(试行)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改制生的培养教育,密切学院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共同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特制订本制度。二、通报内容(一)学生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二)学生受到支队的重要表彰奖励(三)学生操行测评排名(四)学生学期成绩排名(五)学生累计两门及以上课程补考(六)学生在校、支队、大队、中队任职及履行情况(七)学生在校内各种社团组织任职及履行情况(八)学生受到纪律处分(九)其他情况三、通报程序对于需要向改制生用人单位通报的事项,由支队提出通报意见,拟定通报内容,报学院改制生培养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用人单位进行通报。四、本制度自2010年3月15日起施行。 附:河南警察学院改制生情况通报单(式样) 公安局:你局在我院培养的2009级改制生,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我院2010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特此通报。 河南警察学院(印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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