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yichao988 发表于 2013-2-19 19:24:14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3-2-16 11:27:01 来源:新乡人事人才网 [我要评论(0)]
字号:T|T


  推荐:1、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类别及专业一览表
     2、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2003年,是新乡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而着力打造的城市新区,是新乡市招商引资和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窗口。201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推荐。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3年2月27日至3月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三)报名地点:新乡市人民路老商业步行街南口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373-3686280/2054494。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提交本人填写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提前下载打印)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交纳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12元)。
  2、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报考岗位。
  3、报名者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经研究同意,取消该岗位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核减情况将通过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告。
  5、考生于2013年3月14日至3月15日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内容和办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两科,各科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四部分。综合知识(权重65%)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题型以单选、多选、判断为主;材料作文(权重35%)即给定材料按要求作文。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至11:00测试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至16:00测试综合知识与材料作文。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博士学位报考者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心理素质、职业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学位人员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照学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在同等学历情况下本硕专业一致、硕博专业一致者优先,以上情况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录取。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依据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从报考同一专业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单位提出解聘意见,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信息查询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3-3686280      监督电话:0373-3686269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2月7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