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委书记:明年每村至少一名大学生村官
河南省省委书记:明年每村至少一名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到贫困村任职,不仅有望每年获补5000元,考公务员还可能加5分。昨天,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召开,《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同时下发。
【目标】明年每村至少一名大学生村官“到2009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在昨天的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表示,经过两年来的努力,全省共选派大学生村干部18822名,覆盖行政村16965个,占全省行政村的35.6%。但这还不够,需要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去当村官。他同时表示,不能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当作大学生的“镀金”方式,也不要仅仅看做是解决就业的一个途径。要有长远的打算,让大学生村官自然成才,用制度和政策鼓励他们扎根农村。【对象】选聘30岁以下本科生、研究生我省是全国第一教育人口大省,普通高校在校生109.5万人,今年的高校毕业生有33.2万人,比去年增加4.3万人,再加上前几年未就业的毕业生,总数达35万人。为鼓励大学生去当村官,昨天我省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近期公布实施。《意见稿》规定,选聘的村官须是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参加过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招录】省辖市统一组织选聘,党员优先据悉,此类选聘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报名、考试、聘用和培训上岗等由省辖市统一组织。《意见稿》规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优先录龋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待遇】到扶贫村任职一年补助五千《意见稿》还把大学生村官的待遇问题,列了个清清楚楚。到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任职的,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期限3年。根据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实际情况,可适当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具体数额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今明两年新录用的大学生村干部,省财政每人补助1000元。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在村任职满3年,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免除,所需资金由盛市、县财政按4∶4∶2比例承担。【激励】干满两年考公务员加5分除了待遇上的优惠,《意见稿》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激励机制。譬如,在村任职两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村任职两年后,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总分加5分;参加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今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300名,以后5年每年适当增加。《意见稿》还规定,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龋在村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通过财政和社会两个渠道设立高校毕业生农村创业基金,为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资金支持,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两年。【管理】连续两年不称职予以解聘虽然优惠多多,但干不好也是不行的。《意见稿》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的,可继续聘任。聘任期内由乡镇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本人档案并按合同规定办理。聘任期满,县(市、区)和乡镇要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办理新一轮聘任手续。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按合同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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