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外贸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河南省外贸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2013-1-29 11:02:41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我要评论(0)]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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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南省外贸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我厅直属事业单位河南省外贸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
详见推荐《河南省外贸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身体健康,为人诚实,性格开朗。满足职业教育对双师型教育人才的需要。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方向)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具备教师基本素质,能胜任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言谈举止文明、高雅,能为人师表。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排,能够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3、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且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部分专业要求一致,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年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前一天,详细情况见推荐)。同等条件下,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教育部直属“211”以上重点大学毕业生优先考虑。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3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南省商务厅和河南省外贸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四、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方式
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二)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商务厅网站、河南省外贸学校学校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1月 28 日至2月 5 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月29 日- 2月5 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名材料在报名日期截止之前一次性发送到wmxxrsk @qq .com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岗位或编号。
联 系 人: 张红
咨询电话:(0371)5591072055910719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91号河南省外贸学校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02。
2、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省外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推荐);表格可从河南省外贸学校网站下载。
(2)详尽真实的自荐材料电子版(包括身份证及各类证书、成绩单等彩色扫描件)和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数码照片,不小于300K)。
3、资格审查
(1)由省外贸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学校网站通知参加笔试。
(2)参加笔试前需现场核实应聘人员材料并组织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提交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及全部学历和学位证、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由河南省商务厅和河南省外贸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1、笔试
实行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教师岗位相关的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在学校网站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将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分别采取试讲或专业答辩的形式,时间为20-30分钟。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作为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
专业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专业考核组围绕专业内容的有关问题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答辩。
考试总成绩 = 笔试×50% + 面试×5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1:1确定参加体检人数。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因某一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提出聘用意见并报河南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一年(硕士研究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商务厅审核同意并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省商务厅人事处(0371)63576118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389
河南省商务厅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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