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人民警察条件的问题。。大家交流。。
李甲的父亲李某在1998年5月10日因抢劫被逮捕,同年9月10日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4年3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招收人民警察,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李甲不得报考。这道题判断对错。。。。。。。。大家交流下。。 :L 不对对三 对吧 对的法律依据是? {:soso_e151:} 试卷上的答案是错。。。。可是我查了相关资料认为是正确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进一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不良行为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而本题中李甲的父亲被判六年有期徒刑从时间上计算2004年3月6日他的父亲还在服刑。。。由此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大家交流下看是否正确。。。 大家在作出判断的时候说明其理由。。。谢谢。。 虽然是超出书本范围的东西,但以法条规定为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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