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选调3名(其中:计算机专业1名,财务会计专业1名,人力资源管理、法学、临床医学专业1名),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选调1名、男性(计算机专业)。
二、选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2010年12月31日);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计算机、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管理、法学、临床医学专业(报考计算机和财务会计专业的必须专业对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其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和等级证书。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考者携带学历(学位)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获奖证等以及主要工作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写《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3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能代表本人真实水平的文章等相关材料,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报名。地址:江阳区江阳中路37号(长起桥旁)四楼。电话:3116881;传真:3196843。
报名时间:2011年3月10日至3月18日(节假日除外)。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考试。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达不到开考要求,相应调减选调名额。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对报名人数达到1:5以上的比例职位笔试考试,在笔试考试的基础上,每个职位确定5名人选进入面试。
(三)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和面试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根据考察情况,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条件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录用。经过考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在合格人选中确定最终人选,办理正式转任手续。
五、本公告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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