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10491名公务员
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10491名公务员(新闻通稿,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12月26日发布)2012年12月27日,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将在《浙江日报》和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www.zj.gov.cn)、浙江组织工作网(zjdj.zjol.com.cn)、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局(www.zjhrss.gov.cn/col/col2/)、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等发布《201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的意义和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以竞争性方式为各级机关选拔优秀人才,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也是顺应新形势,扎实推进人才强省战略,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的一项重要措施。健全完善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正常补员机制,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有着重要意义。
招考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的精神,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考录工作服务水平。
二、招考的计划
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10491名,其中:省级机关招考107名,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招考753名;市级机关招考1885名;县(市、区)机关招考6193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553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783名;定向从我省各级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各级机关公务员1276名;定向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172名。
各级机关具体的招考单位、招考职位、录用计划、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各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或于12月28日起登录浙江组织工作网(zjdj.zjol.com.cn)、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局(www.zjhrss.gov.cn/col/col2/)、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 zjhrss.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www. zjks.com)查阅,也可于12月31日后登录各市相关网站查阅。
三、招考时间安排
(一)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
时间: 2013年1月4日0时— 1月10日24时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1月11日0时—2013年1月16日24时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1月17日0时—1月20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1月17日0时—1月27日12时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3月10日9时—3月16日24时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仍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1.推荐、报名和缴费(现场报名)
时间:2013年1月15 日—1月18日。
2.领取准考证
时间: 2013年3月12日—3月14日。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报考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机关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A卷;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B卷。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A卷)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B
卷)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四、招考的特点
2013年的公务员招考工作有以下特点:
1、体现就业援藏政策。2013年,在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中专门拿出5名招考计划,放宽报考条件,允许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西藏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
2、调整高学历应届生报考人民警察年龄。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的年龄放宽到不超过35周岁。
3、深化分级分类考试工作。为推进考录工作科学化进程,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在笔试中进一步实施分级分类考试。在去年笔试三类试卷(一般公务员类、优秀村干部类和优秀社区干部类)的基础上,今年将一般公务员细分为省市机关公务员和县乡公务员,报考省、市两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采用综合类试卷,报考县、乡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采用基层类试卷。
4、体检政策作适当调整。根据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公务员录用体检中执行以下规定:一是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二是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三是体检实施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四是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保密。
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但应报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5、人武专干职位试行军事技能测评。面试前,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实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自动步枪5发射击、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6、注册时仍实行手机验证。为保证报考人员注册信息的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在报名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
7、及时公布不足1:8比例的职位。在2012年招考中,试行每30分钟自动更新并公布报名不足1:3比例的职位,对引导考生理性报考,确保招考计划顺利完成起到了积极作用。2013年将扩大公布职位的范围,凡报考比例达不到1:8的职位每30分钟自动更新并公布,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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