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国考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公告
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国考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我局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准考证号职位代码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
潘璐
1681422214280401001001
104.7
杨倩
1681440207010401001001
104.7
牛恒
1681394901170401001001104.7
因进入面试人员不足5人,经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系统调剂,补充下列人员进入面试:
姓名准考证号职位代码调剂最低分数线
刘畅
1601704918180401001001
110.2
张彦斌
1151130365130401001001
110.2
二、工作安排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定于2011年2月25日进行。
(一)报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5#楼外国专家局。(北三环西路四通桥西南,可乘公交至四通桥站下,或乘坐地铁4号线至人民大学站西南出口,机场可乘机场大巴至友谊宾馆站)
(二)时间安排:请考生8:00准时到面试地点报到。上午8:15进行专业科目考试,下午1:30进行面试。
(三)所需材料:考生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请附1寸免冠彩照)。
(四)联系电话:010-68948995/8618
联系人:李保福 崔龙飞
三、考察人选产生办法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次序,按照1:1比例进行考察。
四、有关要求
(一)截止考试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ZB行为将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告国家公务员局和通报考生所在工作单位。
(三)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器材。
国家外国专家局人事司 201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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