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25号·核实报考比例吗?没见消息啊???
???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于2011年1月25日上午8:00至12:00由省公安厅或省林业厅组织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怎么还没见一点反应啊 ???急求?????
笨,没见不就是证明都满3:1了么 {:soso_e132:} 我都怀疑了 这么严格的审查有些专业比例能达到吗 同意楼上的···我直接怀疑·有些不会达到1:3///// 内部操作了。你们懂的。 你们懂的 {:soso_e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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