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258369.000 发表于 2011-1-25 10:01:34

不是说25号·核实报考比例吗?没见消息啊???

???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于2011年1月25日上午8:00至12:00由省公安厅或省林业厅组织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怎么还没见一点反应啊 ???急求?????


1chenpeng1 发表于 2011-1-25 10:08:22

笨,没见不就是证明都满3:1了么

雨辰 发表于 2011-1-25 10:23:29

{:soso_e132:}

xubo777 发表于 2011-1-25 13:31:37

我都怀疑了    这么严格的审查有些专业比例能达到吗

147258369.000 发表于 2011-1-25 13:34:36

同意楼上的···我直接怀疑·有些不会达到1:3/////

孙冬007 发表于 2011-1-25 14:33:01

内部操作了。你们懂的。

有志青年 发表于 2011-1-25 17:03:53

你们懂的

雨辰 发表于 2011-1-29 22:34:28

{:soso_e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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